教师工作部、人事处

部门主要职责:

1.学习并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、政策;

2.制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及年度师资队伍建设计划;

3.制定学校机构设置、人员编制、岗位设置方案;

4.制定学校职称评聘实施意见,组织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;

5.负责全校教师的进修、培训、考核、奖惩等日常管理工作;

6.负责各类人才项目的选拔、培养和管理;

7.负责学校人才招聘工作;

8.制定全校分配制度并组织实施;

9.负责学校教职工各类工资、津贴补贴调整、审核及发放工作;

10.办理教职工退休、离职、调动等手续,负责医疗、养老等社会保险工作;

11.负责全校编制外用工的计划、审批及管理;

12.负责全校教师人事档案管理;

13.强化全校教师思想政治教育,推进师德师风建设,完成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等。

部门科室设置:人事科、师资科

部门联系方式:0579-83803553

部门网站网址:https://rsc.ywicc.edu.cn/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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